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土地现状调查,现结合本机关于2021年5月12日发布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52号),就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做如下补充:
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项目需征收集美区杏滨街道锦园村集体土地27552平方米,属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起三十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集美新城锦园西路(九天湖路-杏锦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52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