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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7002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集美新城北站片区2#排洪渠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300360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3601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集美新城北站片区2#排洪渠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园绿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防护绿地,陆地水域/沟渠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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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7006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北侧开闭所土建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126582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0576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新型能源与系统产业园地块北侧开闭所土建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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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7007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30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马銮湾新城浦盛路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0.6864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陈井村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年度第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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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7009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年度第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31号)批准,现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马銮湾新城灌南社区公园项目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046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陈井村征收土地范围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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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7010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厦门集美区崎沟村改线工程(含集美分输阀室)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200243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0573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厦门集美区崎沟村改线工程(含集美分输阀室)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后溪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后溪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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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973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杏滨街道办事处、杏林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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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974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瑞林路(环美北路-灌口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225585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2.587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瑞林路(环美北路-灌口西路)道路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运输用地/城镇道路用地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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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0200-2026-06949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关于发布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猎捕方法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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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942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区2026年度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6〕28号)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征地面积(公顷)征地单位被征地单位集美北大道(灌新路-集灌路段)提升改造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0.6916集美区人民政府灌口镇井城村灌口镇上头亭社区灌口镇。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若对征收土地决定不服的,自本公告期届满后60日内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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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943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后溪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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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935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现发布马銮湾新城陈井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一、征收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2002025XS0190558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征收面积0.3515公顷。二、征收目的本次征收的土地用于马銮湾新城陈井110千伏变电站工程项目,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公共利益情形。四、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本项目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由灌口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灌口镇人民政府将对本项目征收范围内人口、户数和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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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908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镇人民政府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灌口镇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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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XM03100-1500-2026-06897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目录
内容概述: 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不少于5日)内,通过自行协商分别选定一家符合征收评估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的征收评估工作,协商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在3日内采取摇号或抽签等随机方式从参与报名的评估机构名单中确定。六、禁止事项自本征收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抢栽、抢种、抢建。七、补偿登记本征收项目所涉及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八、签订协议本征收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杏滨街道办事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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