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厦门市集美区新征程志愿服务队、厦门市集美区北区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浩哲春蕾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未来之星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园博湾大地幼儿园等5家社会组织(名单详见附件)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5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5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或留置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5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如对该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集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视为放弃该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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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61022
联系电话:0592-6665165
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2026年2月5日
附件
给予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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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送达文书名称 |
送达文书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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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厦门市集美区新征程志愿服务队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厦集民社罚决〔20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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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厦门市集美区北区幼儿园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厦集民社罚决〔202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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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厦门市集美区园博湾大地幼儿园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厦集民社罚决〔20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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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厦门市集美区浩哲春蕾幼儿园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厦集民社罚决〔202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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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厦门市集美区未来之星幼儿园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厦集民社罚决〔202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