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通过新一轮扶持粮食种植补助实施方案
近日,记者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获悉,我区研究通过新一轮扶持粮食种植补助实施方案。方案旨在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保障种粮基本收益,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障粮食安全和油料供给。
按照“先种后补,谁种补谁”的原则,补贴对象为区内直接从事种植水稻、大豆和花生的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
水稻方面同一地块种植首季补助2000元/亩,满足条件的,在享受厦门市种植水稻补助与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补助的基础上,不足2000元的部分,区财政予以补足。第二季种植仅享受市级补助政策,再生稻不重复补助。大豆、花生方面单独连片种植0.5亩及以上的,每年每亩补助500元,其中大豆、花生在同一地块轮作的,只补一种作物。
申报对象运用粮食落图微信小程序“智慧天卫”,填写主体姓名(名称)、种植作物种类、联系电话等信息后,步行绕粮食作物种植范围形成闭合图上传,作为粮食补助面积申报材料,但不能视为最终补贴面积,同时不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对补贴面积核验公示无意见后,通过农户一卡通账号或者企业银行账号发放兑现补贴资金。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采用资金方式对粮食生产和油料种植主体进行补贴,能够保障种粮主体的利益,调动农民群众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和粮食油料种植面积产量,是落实粮食单产提升任务的重要举措。
(记者 吴觅亮 通讯员 游啸文 来源:集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