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鑫方定-竞争性磋商-[350211]XFD[CS]2026001-杏滨街道马銮和前场社区路灯修复工程-采购公告
时间:2026-05-29 16:57 阅读人数:

  项目概况

  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委托,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350211]XFD[CS]2026001、杏滨街道马銮和前场社区路灯修复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杏滨街道马銮和前场社区路灯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211]XFD[CS]2026001

  项目名称:杏滨街道马銮和前场社区路灯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2,500.00元

  采购包1(杏滨街道马銮和前场社区路灯修复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2,5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172,884.00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B02130199-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杏滨街道马銮和前场社区路灯修复工程

1(项)

项目位于杏滨街道马銮社区和前场社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复路灯共计529盏(包含马銮村232盏,前场村297盏),改造配电箱6套,新增配电箱9套;新增路灯缆线长约24193米。

2,502,500.00

建筑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5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通知》(厦财采〔2020〕14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信用信息查询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④信用信息的使用: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存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⑤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⑥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小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⑦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但供应商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查询并了解自身的信用记录情况)。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⑧本磋商文件其他章节有关信用记录查询使用的内容与本要求不一致的,以本要求为准;(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4)1、供应商需满足的条件: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磋商无效:(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指的是工程承建方】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指的是工程承建方】各方均需为中小企业。 2、需提供的材料:供应商须按照本项目的项目属性(工程类)划分提供相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规定提供的(含格式套用错误的)将不被认定为中小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3、特别说明:(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文件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供应商应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中标(成交)结果将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最新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 号)的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5-29 至 2026-06-0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6-10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启

  时间:2026-06-10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D区谈判答辩室4(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远程开标事项说明:本项目采用线上交易模式,供应商可以选择到磋商现场解密磋商或选择远程解密磋商。

  (1)供应商选择到磋商现场的,请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按规定在指定收标窗口进行解密及签章,解密时限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唱标结束后,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并在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建议到现场的供应商携带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以备响应线上二次报价)。

  (2)供应商选择远程解密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系统,进入“开标/开启投标”→“供应商开标(开启)大厅”,按流程进行远程解密及签章,解密时限30分钟,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响应。唱标结束后,供应商可对开标结果进行远程签章,并在签章开放后5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3)本项目有磋商环节并需要线上二次报价,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自行准备可上网的电脑用于接受在线磋商邀请(最终报价),应保证使用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配置正常,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厦门市分网https://zfcg.czt.fujian.gov.cn/→ 【服务专区】→【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并仔细阅读《供应商-福建项目电子化交易操作手册》。

  (4)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开始后至评审结束前,应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在线评审服务中心——【评审等候大厅】,全程关注磋商小组工作动态,实时刷新,及时做好响应评审有关准备。

  (5)磋商小组发出在线邀请时,供应商应在系统限定时间内做出响应。供应商网络通讯中断或者其他原因退出【评审等候大厅】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含再次报价)的,均视同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在线进行再次报价等响应时必须插入CA电子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方式:0592-60784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软件园三期集美北大道F16栋1108号1103-1室

  联系方式:0592-6598555/0592-6050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先生/张女士

  电话:0592-6598555/0592-6050629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鑫方定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