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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FX2026-SH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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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地址: |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滨水一里1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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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 总台电话:0592-8888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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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食堂经营权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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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社会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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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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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福建省厦门集美中学附属滨水学校食堂经营权招租一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7月31日止,分阶段签订执行:第一阶段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07月31日止,第二、三阶段合同期限各为一年,自前一阶段考核合格且无任何触及退出机制的行为,方可续签下一阶段合同。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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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根据闽教发[2023]7号及厦教发〔2023〕40号文规定,本项目对服务主体实行“零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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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并提供书面声明。 (二)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书面承诺中标后在第一次供餐前为本项目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在餐饮经营中未发生构成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事故等级记录的声明函。【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消防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3)根据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文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发生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2年内未受过相关的行政处罚的声明函。(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自成立以来起算。) (三)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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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01月16日17时30分止的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邮寄购买的以款到我司账户的时间为准。 获取招标文件及邮寄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本公司咨询台,邮编:36102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汇款信息见其他),售后不退。 联系人及电话:王小姐0592-8888601,传真:0592-8888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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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1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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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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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1604单元开标大厅(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8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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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吴先生0592-6373591,纪先生0592-6373595;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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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相关费用对应缴交账号如下: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缴交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方信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杏林支行 账 号:35101536001050005459 报名及缴交其他等费用时,投标人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项目报名表详见公告附件,网上报名可自行下载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