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211]GWCG[GK]2026001
二、项目名称: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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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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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御林军保安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7-359号海晟国际大厦第7层05、06单元之四 |
1,058,800.00元 |
98.6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服务类(厦门御林军保安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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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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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保安服务 |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
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校园安保服务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 |
项 |
响应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
1,058,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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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王侦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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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林胜鹏 、 蓝小云 、 纪慧生 、 周昌贤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单个包的总金额为准(本项目为可延续采购的服务项目,按总的服务年限2年的总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万元,500万元],0.8%;
2、经评审专家认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成交)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
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5、可续签服务项目非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续签合同的,供应商可向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未续签部分相应服务费。
6、供应商对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有疑问的可随时咨询代理机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即视为对代理服务费收取无异议。
7、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账号:40343001040010641。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小姐,0592-223088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校园安保服务:2.154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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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华侨大学集美附属学校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兑山西珩路288号
联系方式:1385003923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0层
联系方式:0592-2230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智鹏、黄雅祯、杜亚娟
电话:0592-2232667、2230888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