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结合本机关于2020年7月21日发布的《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5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集府征告〔2020〕66号),现就该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5地块)项目需征收集美区灌口镇浦林村集体土地8053平方米,其中浦林村浦边小组417平方米土地属村民小组集体管理使用,未承包到户(详见附图)。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6月18日起三十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5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集府征告〔2020〕66号)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