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集美区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4地块)等三个安置型商品房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公示
时间:2022-12-02 18:59 阅读人数:

  我局已受理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21号令)规定的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土地坐落

  项目名称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建筑面积

  (㎡)

  出让年限

  拟出让楼面价格(元/

  应补交出让金总价(万元)

  地块编号

  集美区11-08A杏滨西片区浦銮路与浦井路交叉口西北侧

  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4地块)

  26970.991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0807文化设施用地(民俗活动中心)、0809公用设施用地(开闭所)

  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不超过10102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92310平方米以下;商业建筑面积6740平方米以下(含生鲜超市便利店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民俗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10平方米;10KV开闭所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

  居住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40

  住宅7801,商业7972

  77450.0

  202223

  集美区11-08A杏滨西片区浦井路与浦銮路交叉口东北侧

  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5地块)

  28443.881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党群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0806社会福利用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不超过10580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97500平方米以下;商业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以下(含生鲜超市便利店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党群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3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90平方米;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级)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780平方米;便民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750平方米。

  居住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40

  住宅7735,商业7577

  77680.0

  202224

  集美区11-08A杏滨西片区浦井东路与浦銮路交叉口东侧

  马銮湾新城集美陈井浦边潮瑶安置房(JA-6地块)

  19888.249

  0701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居住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生鲜超市便利店)、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服务中心)、0806社会福利用地(幸福苑)、0807文化设施用地(民俗活动中心)

  地上建筑总面积(计容)不超过7041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65000平方米以下;商业建筑面积3170平方米以下(含生鲜超市便利店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民俗活动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03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90平方米;幸福苑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520平方米。

  居住70年、商业40年、生鲜超市便利店40

  住宅7779,商业7626

  53060.0

  202225

  本公示时间为5日。对上述项目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公示结束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公示期间若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手续。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