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规定的划拨用地条件,我局拟按划拨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土地用途) |
申请用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用地位置 |
用地现状 |
福建省厦门第二中学 |
集美新城厦门二中集美校区项目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3教育用地(高中) |
基于CGCS2000坐标为62656.096平方米(基于XM92为62641.967平方米) |
小于等于1.1 |
集美区集美新城 |
均为国有土地 |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1年3月11日前向我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南路72号;电话:0592-6228906、0592-6229667;传真:0592-6228907。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