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厨工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岗位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
(3)岗位要求:
①能胜任幼儿园日常食材切配及食堂日常卫生清洁消毒工作。
②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品行端正,富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岗位工作安排。
③取得健康证,有厨房工作经验并会煮大锅饭,持有厨师证者优先。
二、工作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实验幼儿园滨湖分园:厦门市集美区滨水二里34号
三、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集府办〔2022〕71号文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发放。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
(二)报名方式:填写《集美区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简历模板建议复制到电脑打开),链接:https://pan.baidu.com/s/1PoqQGJRH6Rw9ddDgn5AXkg?pwd=6u9c,并附上相关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保育员证书、厨师证等)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jmqsyyey@qq.com,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联系人:
陈老师(后勤负责人):15980847486
(三)面试: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审核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1.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对应岗位所具备的各类资格证书(如:保育员证、厨师证等)
2.面试项目:现场问答。
3.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四)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五)跟岗实践
根据幼儿园岗位要求并经体检合格进行1—3天的跟岗,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给予聘用。
(六)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请保持电话畅通。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集美区实验幼儿园招聘非在编教职工报名表
集美区实验幼儿园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