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厦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闽政文〔2021〕97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岸融合的意见》(厦府规〔2021〕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推进“一区(校)一案”编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教秘〔2021〕5号)要求,促进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嘉庚精神”,积极融入厦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试点建设。坚持以创新发展、协调发展、融合发展、开放发展为基本原则;坚持以打造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为特色,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质量评价改革为引领,催生自主发展、高水平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助力两岸融合发展为导向,加强我区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整合校企人才培养资源,探索校企人才共育新模式,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和助力两岸融合中做出贡献,培育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发展目标
以加强党对学校工作全面领导为保障,围绕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新要求,推动集美职校建成福建省高水平中职学校,争创国家优质校,全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形成内生发展动力机制。推进集美职校新校区建设,到2025年,实现学校总校园面积达到91365平方米,满足在校学生5000人的基本要求。聚焦制造业转型升级,优化专业群布局,加快专业调整。深化教学改革,强化基本素养、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的培养。扎实推进闽台交流,对标世界技能大赛,引进世界一流技术技能训练体系。以需求为导向,依托行业办学优势,创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落实“双师型”教师“四级”培育制度,建成一支师德高尚、技术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公共实训基地,提升服务区域产业转型升级能力。
三、主要措施
(一)做强做优职业教育资源
1.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加快推动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到2025年投用,实现学校总校园面积达到91365平方米,满足在校学生5000人的基本要求。(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集美资源规划分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下同。)
2.支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群建设。按照福建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对集美职校在建设期内按照不低于省里标准的1.2倍予以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3.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工作。探索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享、教师互派、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积极参与厦门市普职融通试点工作。普及职业启蒙教育,建设3个区级职业教育体验中心。(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文旅局)
4.畅通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通道。支持区属职校扩大长学制五年专办学,加强与高校创新合作,合作建立高技能型培训培养平台。推动区职业学校与厦门高等院校结对融合发展,由高等院校托管区属职业学校相关业务。在联合办学的基础上遴选职校优质专业与高职院校深入合作举办五年制高职教育,提升我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层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二)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5.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为更好服务区域企业人才需求,与区域内企业共建6个以上区级现代学徒制或企业新型现代学徒制建设项目。在市级及以上学徒制试点项目建设基础上,建设1个以上市级示范性现代学徒制建设项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6.建设一批产业急需高水平专业(群)。紧密对接集美区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链群为主体,新一代人工智能、5G应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增材制造等未来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布局专业群和专业建设,组建3个以上市级服务产业专业群,1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服务集美区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为集美产业十四五末实现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水平提供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服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7.建设集美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面向厦门、服务全省、辐射台湾地区,推动建设文化旅游产教融合高质量实训基地,创建集美两岸产教融合高端服务实训基地。以福建省智能制造公共实训基地(集美职校机电LED实训中心)为建设基础,对标世界技能大赛体系,深化对台服务,建设具有区域行业特色,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技术服务为一体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全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两岸融合特色样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8.建设集美智能制造产业学院。围绕集美区“6+N”产业链群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等未来产业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落实集美区集成改革任务,推动集美职校联合高职院校与区域内领军企业、厦门台商协会等联合创办产业学院。(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9.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培养。落实《集美区学校内涵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指导意见(2021-2025)》,着力培养具有扎实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10.推动职业院校教学改革。适应生源多样化特点,推动“三教改革”。汇聚职业教育资源,推动区属职业学校组建信息化教学应用实践共同体,积极参与开发“厦门职教云平台”,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统筹做好集美职校新校区信息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
11.加强职业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在集美区教师进修学校设立区职业教育教研室,办公室设在集美职校,由集美职校配备3-5名兼职研究员,推动区域职业教育研究和服务能力建设,为区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
12.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争取到2023年,集美职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占比达14%以上。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行业企业,作为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集美职校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一个月在企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五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开展“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岗位大练兵和校长,教师进社区,进家庭”三项主题活动。推动集美职校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到2023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比例达68%以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13.实施职业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完善对高水平技能人才的引进政策,引进境内外一流高校毕业生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对引进的人才在人事关系入厦、落户方面、职称评聘给予政策支持。引进台湾职业教育专才或台企高级人才到集美职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其在台湾地区取得的学术成果,可以纳入评价体系。在区属职业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参照名师工作室予以一定建设经费补助。(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台港澳办、区委组织部)
14.改革教师聘用及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学校3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未实行生均综合定额拨款的职业院校可由同级财政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水平核定补助经费。对同时具有教师和其他行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其绩效工资可高于只具有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对职业院校所开设专业的紧缺人才,在绩效工资上予以适当倾斜。台湾特聘专家(专才)或其他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列,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公办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及与教学科研相关的社会服务产生的净收入,可提取不超过70%的比例用于绩效工资发放。结余部分可适当核增绩效工资总量。(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委台港澳办、区财政局)
(五)加强职业教育技能培训
15.推动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培训。落实职业教育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职责,成立继续教育中心,在区人社局、工会等部门的支持下,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离退休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的2倍,集美职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可依法免征增值税。(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16.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集美职校积极参与“1+X”证书制度实施,服务学生成长和高质量就业。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高等级证书的行业企业认可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17.积极开展厦台人才培训合作。鼓励台胞投资企业在厦门合作设立职业教育办学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鼓励两岸职业院校、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合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集美职校合作开展在职员工技能培训。对来厦就业创业且依法办理手续的台胞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享受与厦门劳动者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委台港澳办、区财政局、区工信局、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六)推动职业教育开放办学
18.推动厦台职业教育合作。推动与台商协会、台资头部企业合作,建立企业职工技能学习中心,开发面向两岸培训课程。积极参加合作举办海峡两岸职业教育论坛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台港澳办、区人社局、区团委)
19.扩大境外办学和留学生招生规模。支持集美职校参与建设“鲁班工坊”,建设面向“金砖+”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培养培训基地。推动集美职校牵手厦门市集美侨乡促进会,加强人文交流,提升服务台胞、侨胞能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统战部、区台港澳办)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办学治校、立德树人全过程,弘扬“嘉庚精神”,创新“三全育人”方式,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利用部省市协调推进机制,成立集美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各有关部门要把职业教育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发展职业教育责任。
(二)建立稳定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新增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投入机制,逐步提高职业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设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项经费,为集美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挖掘宣传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每年举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