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收费标准
时间:2014-12-11 10:34 阅读人数:

管道燃气建设费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厦府[2000]综117号

2、收费标准:

(1)高层、多层住宅:3000元/户(不含灶具)

(2)别墅:不超过10000元/户(不含灶具)

        

户内管道燃气零星安装建设费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厦府「2000」综字117号

●收费标准:
(1)高层、多层住宅:3000元/户(不含灶具和连接软管,表具、阀门为普通产品、管道材料为镀锌钢管)
(2)别墅:不超过10000元/户(不含灶具和连接软管,表具、阀门为普通产品、管道材料为镀锌钢管)
(3)二次进场费80元/户(收费依据:厦价[1999]价字007号)
         

管道空混气价格标准
1、收费依据:厦价商 [2006] 35 号。
2、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气为5.85元/立方米,工商企业(含食堂)用气为7.35元/立方米 

                  

管道天然气价格标准

1、 收费依据:闽价商 [2008] 376 号、闽价商[2008] 504 号

2、 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气为4.00元/立方米,商业用气(含食堂)为4.20元/立方米

    
管道燃气滞纳金标准
1、收费依据:《厦门市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
2、收费标准:逾期缴费的将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气费的3 ‰滞纳金;居民用户逾期四个月未缴费的可中止供气;工商用户欠费中止供气依据供用气合同约定。 
      
户内管道燃气个性化安装(二次安装)和通气点火的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1)厦价商〔2010〕12号《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核定管道燃气二次安装和通气点火收费事项的通知》
(2)厦价〔1999〕价字007号《管道燃气灶具、表具及零配件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 收费标准:
管道燃气灶具、表具及零配件维修服务收费标准

1、收费依据: 厦价[1999]价字007号
2、收费标准:
(1)服务费:

(2)材料费:材料按实际采购价加15%的采保费即材料费实际进价 + 采保费(15%)进行收取。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