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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恢复新冠疫苗接种专场的通知
时间:2022-07-19 09:12 阅读人数:

 

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关于恢复新冠疫苗接种专场的通知
 

 

 

2022716日起,灌口镇中心卫生院恢复新冠疫苗接种专场:

1、接种时间:周一至周日每天下午14:30-17:00 

2、接种对象需携带身份证。 

3、第三针需与第二针间隔6个月以上; 

4、18岁以下儿童暂不接种第三剂加强针; 

5、本接种点不接种第1剂接种康希诺腺病毒载体疫苗、医科院、深圳康泰、安徽智飞重组蛋白cho疫苗的对象; 

6、接种新冠疫苗后48小时内,不得检测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