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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时间:2025-05-14 16:19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厦门市集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3521个,从业人员7.36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48.9%和77.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0.1%,零售业占49.9%。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51.0%,零售业占49.0%(详见表4-1)。

  表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3521

73613

批发业

6778

3757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137

74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732

3941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204

7365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49

1754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4

1195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1509

7361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874

11346

贸易经纪与代理

72

244

其他批发业

767

3620

零售业

6743

36039

综合零售

112

122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593

207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734

654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44

929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191

151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55

3151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450

201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34

2619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330

1598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1.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2%,外商投资企业占0.7%(详见表4-2)。

  表4-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13521

73613

内资企业

13243

67605

港澳台投资企业

184

5322

外商投资企业

59

538

其他统计类别

35

1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1.9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0.9%;负债合计638.6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4.2%。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771.86亿元,比2018年增长509.1%(详见表4-3)。

  表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781.97

638.66

2771.86

批发业

600.68

488.35

2519.24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21.19

18.85

118.2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8.90

38.89

66.24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75.48

53.08

131.5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0.00

8.50

13.8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1.36

7.10

19.61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64.49

230.78

1849.90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148.27

112.85

275.91

贸易经纪与代理

1.33

1.07

1.67

其他批发业

19.66

17.23

42.37

零售业

181.28

150.31

252.62

综合零售

8.48

3.57

6.0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8.60

7.69

8.49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58.08

37.20

49.8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08

2.95

2.5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77

2.52

4.31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33.18

29.36

82.2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15

9.39

10.21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0.72

9.93

9.21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45.23

47.70

79.76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含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790个,从业人员1.55万人(详见表4-4)。

  表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790

15523

道路运输业

469

11483

水上运输业

7

63

航空运输业

1

10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87

242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77

965

邮政业

49

578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0%(详见表4-5)。

  表4-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790

15523

内资企业

787

15329

港澳台投资企业

2

192

外商投资企业

1

2

其他统计类别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3.35亿元;负债合计89.50亿元。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22亿元(详见表4-6)。

  表4-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123.35

89.50

76.22

道路运输业

82.89

58.61

35.42

水上运输业

0.44

0.43

0.22

航空运输业

0.02

0.04

0.06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25.38

20.72

30.84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9.54

5.66

2.06

邮政业

5.08

4.05

7.63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01个,从业人员847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9.6%和25.0%。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30.3%,餐饮业占69.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1.9%,餐饮业占58.1%(详见表4-7)。

  表4-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501

8478

住宿业

152

3553

旅游饭店

20

2211

一般旅馆

64

996

民宿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68

346

餐饮业

349

4925

正餐服务

225

3251

快餐服务

36

993

饮料及冷饮服务

32

241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18

277

其他餐饮业

38

16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2%,外商投资企业占0.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7.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1.7%(详见表4-8)。

  表4-8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501

8478

内资企业

491

8276

港澳台投资企业

6

62

外商投资企业

4

140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7.4%;负债合计31.5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9%。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75亿元,比2018年增长69.1%(详见表4-9)。

  表4-9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32.34

31.57

19.75

住宿业

25.91

26.37

9.10

旅游饭店

22.11

23.40

6.46

一般旅馆

3.53

2.68

2.36

民宿服务和其他住宿业

0.26

0.29

0.28

露营地服务

-

-

-

其他住宿业

0.001

0.002

0.012

餐饮业

6.43

5.21

10.65

正餐服务

4.34

3.69

7.37

快餐服务

1.19

0.83

2.12

饮料及冷饮服务

0.22

0.23

0.4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0.58

0.31

0.51

其他餐饮业

0.10

0.14

0.18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577个,从业人员3.78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87.8%和134.8%(详见表4-10)。

  表4-1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3577

37846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42

389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30

785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905

29606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7%,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9%,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4-11)。

  表4-11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3577

37846

内资企业

3502

36592

港澳台投资企业

60

720

外商投资企业

15

534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5.8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62.5%;负债合计199.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53.7%倍。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9.28亿元,比2018年增长338.6%倍。(详见表4-12)。

  表4-1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95.89

199.18

299.28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5.30

2.83

9.00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71.55

46.32

104.62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19.04

150.03

185.67

  五、金融业(不含金融部门负责普查的单位)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7个,从业人员456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7.6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0亿元。

  表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27.63

9.40

3.10

货币金融服务

11.46

8.56

2.76

资本市场服务

16.17

0.84

0.34

保险业

0

0

0

其他金融业

0

0

0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901个,比2018年末增长137.1%。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36个,比2018年末减少36.8%,物业管理企业224个,比2018年末增长,133.3%,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06个,比2018年末增长166.1%。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11万人,比2018年末增长37.0%。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0.08万人,比2018年末下降46.7%;物业管理企业0.61万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0.22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48.8%和83.3%(详见表4-15)。

  表4-15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901

111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36

814

物业管理

224

6085

房地产中介服务

306

2223

房地产租赁经营

327

1927

其他房地产业

8

64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5.8%,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3%,外商投资企业占0.9%。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3.4%,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16)。

  表4-16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901

11113

内资企业

863

10687

港澳台投资企业

30

379

外商投资企业

8

47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4.3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6.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661.01亿元,物业管理企业34.46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26.9%和增长143.5%。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4.26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76.9%。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525.1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8%。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4.23亿元,比2018年下降23.5%(详见表4-17)。

  表4-17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814.39

525.15

114.23

房地产开发经营

661.01

425.89

89.00

物业管理

34.46

26.39

13.37

房地产中介服务

4.26

4.05

1.70

房地产租赁经营

99.71

55.23

9.97

其他房地产业

14.95

13.58

0.19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195个,从业人员3.84万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4.0%和64.1%。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2.0%,商务服务业占88.0%。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10.0%,商务服务业占90.0%(详见表4-18)。

  表4-18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4195

38441

租赁业

504

3843

商务服务业

3691

3459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1%(详见表4-19)。

  表4-19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计

4195

38441

内资企业

4124

38232

港澳台投资企业

60

160

外商投资企业

11

4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92.4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5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2.57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9.91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09.0%和增长4.8倍。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54.8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8倍。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2.87亿元,比2018年增长156.9%(详见表4-20)。

  表4-20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计

592.48

154.86

92.87

租赁业

22.57

19.03

9.93

商务服务业

569.91

135.83

82.94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