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幼儿园2019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集美区教育局下发的《集美区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本园招生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招生范围
根据集美区教育局关于《2019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通知》划分的片区招收;
盛光居委会:
塘埔路:1—169 单号
石鼓路:92—118 双号
集源路:46—144 双号
集岑路:1 号(8 号楼-16 号楼)
盛光路:9—41 单双号、42—342 双号
浔江路:119—173 单号
塘美路:1—46 单双号、47—81 单号
集岑路:3—23 单号
集源南里:1-100 号、102—223 号
浔江居委会:
石鼓路:8—14 双号
嘉庚路:57—149 单号
尚南路:1—200 单双号
美西巷:1—35 单双号
大社路:1—205 单双号
集岑路:8—206 双号
浔江路:1—117 单号
公园路:1—70 单双号
渡南路:1—122 单双号
祠前路:1—45 单双号
祠后路:1—145 单双号
尚青路:1—146 单双号
鳌园路:1—45 单号
银亭居委会:
集源北里:1-80 号(鹭岛北海湾)
三、招生对象:
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片区内符合政策要求适龄幼儿。
四、招生流程:
日 期 |
流 程 |
主要内容 |
7月29日-8月2日 |
招生片区内幼儿网上预登记 |
通过“i厦门”等网站在公办园片区户籍适龄幼儿网上登记信息。(具体操作附后) |
8月1 日-8月 4 日 |
招生片区内幼儿预登记信息审核 |
幼儿园组织审核预登记信息,在审核期间,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
8月11日 |
现场确认材料 |
1.初审预登记的信息,初审通过后带上相应材料进行现场再次审核,复审通过后办理入园手续。 2.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的,到幼儿园提交材料,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园手续。 |
(附流程:i厦门首页---注册---初级实名认证---登 录---网上预登记。预登记网址: www.ixm.gov.cn点击i教育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站服务菜单。)
i厦门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预登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707112
五、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并能提供房产证原件)。
2.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经幼儿园核对户口簿及区教育局到市房管部门核实无房产情况属实的,可视为片区内招生对象。
3.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1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4.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不予招收。
5.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
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六、办理报名手续
1.时间:2019年8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2.地点:集美幼儿园
3.缴交材料:
1)完整的入园体检表原件:可到集美区妇幼保健院体检;
2)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3)健康卡原件及儿童健康检查记录;
4)户口簿(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学生本页的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1份存档);
5)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预登记已审核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6)属集美族属的幼儿需提供族属证明。
4.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缴交材料的,应事先告知我园;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温馨提示:
1.招生对象需通过网上预报名先进行信息登记,经过网上初审通过后再带上相应材料进行现场再次审核。
2.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带齐以上证件材料及相关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不给办理报名手续。
3.园内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进入园内,请家长注意自身行为规范,文明报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606813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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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幼儿园
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