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幼儿园岑东分园2018年秋季招生通告
根据集美区教育局下发的《集美区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本园招生通知如下:
一、 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原则,组织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园。
二、 招生范围:
根据集美区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指导意见通知》划分的片区招收:
岑东居委会:
银江路:1—58 单双号
石鼓路:1—97 单号
岑东路:2—154 双号
嘉庚路:2—55 单双号
集岑路:1 号(财院 1 号楼—7 号楼)
岑西居委会:
岑头街:1—82 号
嘉庚路:1 号
岑东路:1—189 单号
集源路:2—40 双号
银江路:60—68 双号、69—102 单双号、103—159 单号
岑西路:1—182 单双号
银亭居委会:
浔江路:191 号(万美花园)
盛光路:390-482 号(海景明珠)
印斗南里:1-50 号(红树康桥)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片区内符合政策要求适龄幼儿。四、招生流程:
日 期 |
流 程 |
主要内容 |
7月27日-7月31日 |
公办园片区户籍幼儿网上预约登记 |
通过“i厦门”等网站在公办园片区户籍适龄幼儿网上登记信息。(具体操作附后) |
8月1日- 8月2日 |
资格审核 材料审核 |
网上审核预登记信息,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网上修改信息申请复核。 |
8月12日 |
现场审核材料 |
1.初审预登记的信息,初审通过后带上相应材料进行现场再次审核,复审通过后办理入园手续。 2.特殊情况,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的,到幼儿园提交材料,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园手续。 |
(流程:i厦门首页---注册---初级实名认证---登 录---网上预登记。预登记网址: www.ixm.gov.cn点击i教育或i厦门微信公众号点击一站服务菜单。)
i厦门实名注册技术咨询电话:5051516 预登记系统操作咨询电话:5707112
五、招生对象确认:
1.片区招生对象应符合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两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适龄儿童及其家长户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实际住所,并能提供房产证原件)。
2.①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外)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确无房产;②若适龄幼儿及父(母)的户口与(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同册满三年,房屋产权人为曾祖父母或外曾祖父母的,且适龄幼儿的父母与(外)祖父母确无房产。经幼儿园核对户口簿及区教育局到市房管部门核实无房产情况属实的,可视为片区内招生对象。
3.片区招生对象户口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8月12日,超过报名期限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应自行联系幼儿园就读。
4.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不予招收。
5.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可在政府安排的住
所所属片区幼儿园申请就读。
六、办理报名手续:
1.时间:2018年8月12日(星期日)上午8:30-11:30
2.地点:集美幼儿园岑东分园
3.缴交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及幼儿页面)。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要提前向银行办理出借手续,报名当天原件给幼儿园核对。)
(3)幼儿入园体检表(2018年7月1日起,到厦门市集美区九天湖路16号区妇幼保健院体检)、健康检查记录卡原件、儿童健康检查记录、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情况审核报告(接种单位出具的报告)
(4)属集美族属的幼儿需提供族属证明。
4.因故不能如期到园缴交材料的,应事先告知我园;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七:温馨提示:
1.招生对象需通过网上预报名先进行信息登记,经过网上初审通过后再带上相应材料进行现场再次审核。
2.现场报名审核时必须带齐以上证件材料及相关复印件,材料不齐全者,不给办理报名手续。
3.园内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进入园内,请家长注意自身行为规范,文明报名,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
咨询电话:6372717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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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幼儿园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