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防监督抽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
即日起至6月30日
三、监督抽查的范围
1.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场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新闻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3. “五一”、“端午”节庆活动场所和各旅游观光景区、重要的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4.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和场所;
5.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商住楼、博物馆以及文物建筑等火灾高风险场所和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治理等关键环节。
四、监督抽查的重点内容
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工作开展情况和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自查情况;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二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三查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四查“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用火用电、违规电气焊作业情况等。
五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以及自查自改情况;
六查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设置库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情况;
七查是否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情况;
八查是否依法强化灭火应急救援队伍和消防应急装备建设情况;
九查是否根据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十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队、是否配备防护和救助装备、是否常备企业总平面图和数字化控制系统流程图等应急处置所需资料情况。
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
1.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凡符合抽查范围的单位应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开展自查整改,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2.我大队将在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依法对抽查范围单位实施监督抽查,对存在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加强节日值班和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应拨打96119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