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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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厦集)文综罚字〔2024〕014号 |
当 事 人 |
厦门市好名声疗养服务有限公司 |
案由 |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同时参照《福建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部分“旅游”,第1项“对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政处罚”。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所得2246元,并处一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日期 |
2024年 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