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受疫情影响鲜切花企业受损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0-08-0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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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20]169号)的文件精神及扶持措施要求,我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摸底调查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鲜切花生产经营企业,并上报鲜切花林业经营主体疫情期间损失补助表。现对在报送有效期内收到受损鲜切花林业经营主体受损情况(详见附件)进行网络公示。
按照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的填报及公示要求,受损面积的真实性由各林业经营主体负责;公示期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续再提出视为无效。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6日
附件:
1.鲜切花林业经营主体疫情期间损失补助表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鲜切花生产企业(专业户)补贴申请表及损失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