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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杏东小学校医招聘简章
时间:2019-01-15 14:53 阅读人数:

  因学校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招聘校医1名。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1.性别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运动康复训练经验,责任心强、热爱学生、有校医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相关待遇

  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校医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医师证、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 jmqxdxx@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电话号码”。

  3.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15280278556

  四、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身份证

  (2) 学历证书

  (3) 医师证

  五、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六、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附件:《招聘校医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