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核类型:
1.第一批 :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第二批:新纳入单位。仅限新开业(投产)和“规下升规上”纳入单位申报。月度审核类型: (1)2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规下升规上”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2)3—11月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3)12月纳入单位。限建筑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其他有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法人单位申报。新开业(投产)单位,因改制、重新注册、合并或拆分产生的新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