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申请条件:1、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劳动者;2、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劳动者;3、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劳动者。
申请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备注:1、最高学历为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申请人,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如果为国外学历的,则还需提供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2、残疾人需提供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 3、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需提供证书原件)。
受理地址:携带以上资料到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石鼓路82-101集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受理后直接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