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2]房457号)已经《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第一批定价批费文件目录的通告》(闽价通告[2015]14号)废止。三是按照上述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目前招标代理费用、造价咨询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