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0571540R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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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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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辖区农林水生产秩序和动物卫生监督提供执法保障。 主要承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赋予的有关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和动物卫生等领域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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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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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郭圻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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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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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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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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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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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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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 |
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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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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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6月25日办理法人变更登记,举办单位由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局变更为厦门市集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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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2024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重点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维护农民利益和农资市场秩序,根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从源头到田间的全链条各环节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实际制定印发《2024年集美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及时传达部署相关任务要求,有效保障农资打假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产品种植户等途径加强农业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禁限用农药规定》等涉农宣传资料1000余份,有效提升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农民识假辨假能力。二是加强巡查检查。对辖区16家农药经营单位、14家兽药生产经营单位、5家饲料生产企业、2家肥料生产企业和1家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全部纳入监督执法范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紧盯春耕备耕关键节点,深入农资经营门店、农产品种植地等单位进行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售假、农资“忽悠团”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大抽检频次。为深入排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农资、种(养)植户是否违规用药等违法行为,加大农资和农产品(畜产品)监督抽检频次。累计组织农资执法抽检48批次,其中农药27批次、肥料10批次、兽药7批次、饲料4批次;开展农产品(畜产品)风险检测和监督抽检250批次,其中农产品100批次(其中水果9批次、豇豆4批次)、畜产品150批次(风险检测100批次、监督抽检50批次)。 (二)扎实开展海上船舶安全整治,防范海上渔业船舶安全事故发生。一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为确保海上作业渔船民安全生产,制订《集美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整治“三无”船舶、12米以上乡镇船舶和60马力以上快艇。联合开展“封港清查”整治涉渔“三无”船舶。我局联合区海警工作站、市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支队、区公安分局海防大队、厦门海事局东渡海事处、相关街道共开展“封港清查”行动5次,出动人员86人次。2024年打击处置“三无”船舶48艘。市、区相关部门和镇街不定期开展海上、岸线执法联动,及时清除回潮养殖设施,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有序开展。二是开展2024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工作。为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广泛开展伏季休渔宣传教育,深入码头、港口、渔船,通过入海口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广而告之,宣传伏季休渔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重新制作入海口宣传栏4个,张贴公告12张,悬挂横幅7条,发放宣传手册220份,指导镇街做好辖区渔民签订《告知书》《承诺书》,对每艘伏休渔船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渔船随意出海。利用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每日对在册渔船的出海定位情况进行跟踪扫测,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对伏休点渔船实行周点验制度,落实“三定”:定位、定船、定数量,每周将点验情况上报市伏休办。三是开展乡镇船舶安全专项整治。全面组织摸底排查,稳步推进乡镇船舶纳管。7月10日全区录入乡镇船舶522艘(其中纳管305艘,不纳管217艘)。对符合纳管条件的乡镇船舶逐一进行复核,逐一签订船东承诺书,建立一船一档、一村一册新台册,并按照市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安装新船牌和北斗定位终端。划定船舶航行区域,强化技防措施。区、镇街、村居、船管站人员熟练使用新船舶综合管理系统,监管船舶按照划定船舶航行区域和电子围栏航行作业。 (三)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一是做好免疫工作。春防期间,全区家禽存栏12.4137万羽、牛存栏 0.0290万头、羊存栏 0.0729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应免数11.3022万羽,免疫11.3022万羽,免疫密度百分之百;牛口蹄疫应免数0.0262万头,免疫0.0262万头,免疫密度百分之百;羊口蹄疫应免数0.0667万头,免疫0.0667万头,免疫密度百分之百。秋防期间,全区家禽存栏12.3963万羽、牛存栏0.0349万头、羊存栏0.0946万头,高致病性禽流感应免数11.2836万羽,牛口蹄疫应免数0.0317万头,羊口蹄疫应免数0.0871万头,羊小反刍兽疫应免数0.0871万头,四种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全部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二是做好常态化监测工作。委托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开展动物流行病学采样、监测工作。共开展抗体水平检测4次,监测血清样品1200份。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H5亚型检测600份,合格600份,合格率百分之百;高致病性禽流感H7亚型检测300份,合格300份,合格率百分之百;鸡新城疫检测300份,合格293份,合格率百分之九十七点七。三是做好屠宰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共监督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96头、牛5头、羊11头,病害肉及内脏5062.3公斤,切割有害三腺生猪7784.5公斤、牛1617.5公斤、羊804.1公斤。2024年全区开展3次消毒灭源工作,下拨消毒药品5.9吨,消毒农贸市场4个、屠宰场1个,消毒面积共计327.41万平方米。四是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2024年共接到屠宰检疫申报3394批次,受理3394批次,申报受理率百分之百。其中检疫生猪202978头、牛8915头、羊14327头,瘦肉精检测14707头份。 (四)依法执法办案,农产品质量和林地资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网络执法。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共查处农药、肥料、饲料3件网络售假案。注重闽执法平台的使用,在平台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行政检查231件。二是严格执法办案。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对涉农、涉林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共立案18起,结案17起,共计罚款15.2743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639977万元,没收过期农药83包、“三有”野生动物8只、二级野生保护动物5只、植物6株,没收质量不合格饲料2.8吨,没收“三无”饲料726瓶,恢复林地2194平方米。三是畅通协作执法。2024年共受理检察院移送案件1件,参加检察院公益诉讼3次,受理公安机关移交案件5件,申请法院执行案件3件,区人民法院完成执行2件罚款10.16828万元,终结1件罚款4.49万元执行。 三、2025年工作思路 (一)加强农资和农产品监管。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农机等为重点,突出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使群众用上“放心药、放心种、放心肥”。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散户,尤其是豇豆种植户、豆芽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严格农产品执法抽检,从源头上守护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做好海上船舶安全工作。加强在册渔船和乡镇船舶管理,严格出海报备制度,依托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海上船舶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强化渔船动态监管。加强与市、区相关部门及镇街的协同配合,合力打击“三无”和违法违规船舶。推动完善船管站和停泊点建设,不断提升船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保障渔业生产安全。 (三)做好动物卫生防疫和屠宰监管。全面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动物防疫检疫,加强屠宰领域和动物诊疗机构监管,严格无害化处理、畜产品检测,积极推动集美肉联厂升级改造,保障畜产品稳产保供。 (四)依法依规执法办案。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依法依规做好涉农、涉林、涉水等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工作,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加强与公安、法院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严格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对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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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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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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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