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救助服务中心
时间:2025-03-27 16:46 阅读人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11MB0136485J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4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救助服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救助服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备灾救灾等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

吴方灶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核拨)

举办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红十字会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2

1.17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无。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2024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提高人道主义服务水平总目标,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一)聚焦“三救三献”,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一是协助区红十字会做好应急救援工作。今年来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67场,参训人员12135人,2694人取得初级急救员证。不断提升社会大众自救互救能力,推进人道救助工作。 二是协助区红十字会做好人道救助工作。今年来区级大病救助8人,救助资金8万元;集爱基金救助17人,救助资金32.5万元;博爱超市共救助困难群众4752户次,发放款物90.36万元,救助工作贴合困难群众生活需求,获得受助困难群众的欢迎。 三是推动“三献”工作。我单位积极宣传推动“三献”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平台,结合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缅怀纪念月、红十字博爱周等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让群众了解、参与“三献”工作。今年来接受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15例。 (二)协助开展募捐筹资,提高人道救助实力 深入挖掘人道资源,协助区红十字会积极利用互联网依法开展募捐筹资,强化对捐赠款物的规范管理,坚持公开透明,有效保障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红十字会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全年共筹集款物457.77万元,为开展人道救助贡献了力量。 (三)开展青少年工作,发挥红十字育人作用 我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积极在学校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在每个学校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的基础上,邀请市水上救护队到区属学校开展生命安全教育授课,讲解自救互救、预防溺水等安全知识,获得广大老师、家长、学生的好评。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今年总体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筹资渠道还有待拓展。二是在红十字精神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加强管理,积极协助区红十字会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具体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阵地 及时发现、研判、处置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隐患与负面舆情,加大正面舆论宣传力度,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先进典型等,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展示单位良好形象与工作成果。 (二)拓宽筹资渠道,提升筹资能力 继续发挥“集美区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募捐平台筹资功能。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企业走访交流,加大“99公益日”募捐力度。以红十字博爱超市工作品牌带动筹资工作,提升募捐筹资成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无。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