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委办〔2020〕9号)
二、政策内容
对我区规模以上(限额以上)的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业、文化旅游业、家政业和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所缴纳的所属期2020年2月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区级收入给予全额返还。
三、申报流程
1.符合税收返还条件的企业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周一下午下班前汇总提交区税务局审核税收。
2.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区税务局审核结果拨付兑现给各企业。
3.受理起止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即可申请,截至2020年4月30日。
四、申报材料
1.《集美区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
3.个人所得税(均一式一份)
(1)员工工资及个人所得税缴交明细、所属期为2020年2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所属期为2020年2月个人所得税银行回单或者电子缴款凭证
(3)返还的个人所得税仅指企业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部分
4.从租计征的房产税(均一式一份)
(1)所属期为2020年2月房产税完税证明
(2)所属期为2020年2月房产税银行回单或者电子缴款凭证
(3)房产租赁合同
5.从价计征的房产税(均一式一份)
(1)所属期为2019年7月-12月房产税完税证明
(2)所属期为2019年7月-12月房产税银行回单或者电子缴款凭证
(3)为支持企业,缩短扶持资金兑现周期,提前兑现资金,以2020年1月份缴纳的所属期为2019年7月-12月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税收除以6予以返还。
注: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 王金芳 6665233
区商务局 罗良栋 6108985
区文旅局 吴悦 13696918435
区文发办 张洪波 15960378801
区建设局 庄晓康(建筑业) 6282512
区建设局 郭希龙(交通运输业)6280586
区税务局 陈清耀 13806077628
六、责任部门
各行业主管部门、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