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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进行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和员工培训
2020-02-19

  一、政策依据

  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委办〔2020〕9号)

  二、政策内容

  鼓励辖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在疫情停业期间对公共服务平台、智慧旅游、亲子、研学建设项目进行改造升级,按实际投资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2020年2-6月,对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组织的员工线上职业培训,按实际支出费用的9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流程

  1.重点文化企业申报,由区文发办审核后兑现。

  2.重点旅游企业申报,由区文旅局审核后兑现。

  3.重点家政企业申报,由区商务局审核后兑现。

  4.具体实施细则详见《集美区文发办、集美区文旅局、集美区商务局关于<集美区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可在集美区政府http://www.jimei.gov.cn/-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动态中查询)

  5.受理起止时间:文件印发之日起即可申请,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服务设施升级改造补助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

  1.疫情期间停业公告

  2.改造升级实施合同

  3.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

  4.项目验收资料

  5.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

  6.《集美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员工线上职业培训补助申报材料(均一式一份)

  1.疫情期间停业公告

  2.线上培训通知及通知送达记录

  3.使用平台的在线记录及结算记录

  4.使用平台的结算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

  5.外聘老师或培训机构的资质证明

  6.外聘老师或培训机构的合同及发票等相关财务凭证

  7.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核对后退回

  8.《集美区重点文化、旅游和家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加盖公章

  注: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文发办 张洪波 15960378801

  区文旅局 吴悦 13696918435

  区商务局 罗良栋 6108985

  六、责任部门

  区文发办、区文旅局、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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