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委办〔2020〕9号)
二、政策内容
对于我区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20年上半年累计产值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的,2020年申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补助,在市级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再增补市级补助金额的50%。
三、申报流程
1.对象审核。符合补贴标准的对象,于2020年7月1日后向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2.资金拨付。待市农业农村局行文确定今年扶持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项目后,区农业农村局按规定拨付。
四、申报材料
1.《集美区农业龙头企业增产增收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3.2019年1-6月及2020年1-6月相关财务报表(需经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审核认定),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注: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农业农村局 林英挺 17359292015
六、责任部门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各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