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委办〔2020〕9号)
二、政策内容
鼓励企业通过网络等形式多渠道引进员工,对新引进劳动力,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及以上的,在《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规〔2020〕3号)补助标准500元/人的基础上,再给予企业补助200元/人。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网上申报,系统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企业携带申请材料到就业中心办理。就业中心根据申报人提交的《自主招工招才奖励申请表》进行审批,区就业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办理转账。
2.受理起止时间:2020年4月、2020年7月、2020年10月,2021年1月,符合条件即可申请。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2.收款收据,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相关表格下载详见附件)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区人社局 洪勇志 6223767
六、 责任部门
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