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司法所,各村(社区):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办法》的要求,经研究,定于10月14日起对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年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考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庄晓东(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黄进勤(区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程新军(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成 员:陈鹭莹(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副科长)
纪隆微(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邱明辉(杏林司法所所长)
杨水源(杏滨司法所负责人)
李建刚(集美司法所所长)
李小鸿(灌口司法所所长)
王玉棋(后溪司法所负责人)
陈坤标(侨英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法律服务科,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考评对象
本次考评对象为与集美区各村(社区)签订了《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的法律顾问。
三、考评制度
考评实行两级制,各司法所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各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初评,并报送相关材料到法律服务科;区司法局负责对各司法所报送材料进行审查,组织抽查、回访、召开相关会议,核定考评成绩。
四、考评依据
以村(社区)与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为依据。
五、考评标准
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表》逐项评分,评分结果90分(含90)以上的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时间要求
10月22日前,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根据考评标准提供相应材料,各司法所完成初评,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10月27日前,区司法局完成复评,核定考评成绩。
附件:
1.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表
2.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群众满意度
调查表
3.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申报表
厦门市集美区司法局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
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表
法律顾问姓名: 所在单位: 服务村(社区):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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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台账制度(13分) |
1 |
工作日志要详细记载提供法律服务的时间、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4分) |
服务时间、对象、内容、方法和结果要素记录不完整的,每条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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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没有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且记录不工整,无法辨认的,每条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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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未记录服务对象有效联系方式的,每条记录扣0.5分,扣完为止。(有记录服务对象联系方式,回访时无效的,不扣分,此条记录不计入考评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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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及时将法律咨询情况登记录入至福建省法律援助信息化平台,全年累计录入咨询数量不少于10件。(5分) |
未及时登记录入相关法律咨询数据,全年累计录入咨询数量少于10件,每少一件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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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妥善保管与履行社区法律顾问职责有关的法律文书、业务文件和工作记录等文件材料。 (4分) |
业务档案不按时归档的,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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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业务档案要素不齐全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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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作记录不完整或记录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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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期服务机制(25分) |
8 |
实行工作报告制度。应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之前填报《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数据汇总表》,应于当年10月底之前提交年终工作总结。(10分) |
未及时填报《村(社区)法律顾问业务数据汇总表》,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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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年终工作总结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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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法律顾问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法律知识讲座。(5分) |
未举办法制讲座或是其他法治宣传活动的,缺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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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两个半天(不少于8个小时),并按双方协商的时间进行服务。(10分) |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法律服务,且调整服务时间没有提前3天在公示栏进行公示的,每次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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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每个月规定时间的,每次扣1分;存在迟到、早退,在服务时间处理其他事务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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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信息公开制度 (2分) |
12 |
实行法律顾问信息公开制度。法律顾问联系牌必须公示。现场办公、咨询服务、法律宣传等服务要提前张贴公布。(2分) |
未及时公布法律服务活动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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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履行工作职责(40分) |
13 |
法律顾问应热情服务群众,认真、细致、准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分) |
为村(居)民提供咨询时,未能及时热情服务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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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为村(社区)管理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社区)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协助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10分) |
村(社区)提出服务要求,而且法律顾问未能提供服务的,每次扣1.5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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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6分) |
村(居)民提出服务要求,而法律顾问未能及时提供法律服务的。每次扣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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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参与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的帮助或培训。(8分) |
村(社区)提出服务要求,而且法律顾问未能提供服务的,每次扣1.5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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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村(社区)法律顾问所服务地区发生村(居)民集体诉讼、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敏感事件,应按照有关规定书面上报。 (8 分) |
应该报告而没有及时报告的,每次扣1.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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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基层干部评价。 (10分) |
18 |
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期间,能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参与辖区司法所牵头组织的普法活动,配合司法所相关工作。(5分) |
无故不参与司法所活动或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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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担任法律顾问期间,积极参与村(社区)组织的社区法律服务相关工作,配合村(社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5分) |
无故不参与村(社区)活动或不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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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群众满意率。(10分) |
20 |
随机抽取工作日志与台账中的部分服务对象进行回访。(10分) |
回访不满意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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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附加项目 (25分) |
21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加分: 1、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获司法部或省级党委和政府或中国律师协会表彰的,或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的加8分; 2、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获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市级党委和政府或省律师协会表彰的,或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的加5分; 3、从事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获市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区级党委和政府或市律师协会表彰的,或以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的加4分,在全区推广的加3分; 4、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文章或撰写的相关工作宣传材料见报的,加5分。 同一项工作受不同级别表彰或肯定的,按最高级别算分,不累计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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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签名 |
综合考评总分 |
附件2
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群众满意度调查表
制表单位:集美区司法局 年 月 日
律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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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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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村(社区) |
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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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内容 |
服务项目 |
评 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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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法律顾问的工作态度是 |
A、非常好 ( ); B、好 ( ); C、一般 ( ); D、不好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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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法律服务需求时,法律顾问的答复速度是 |
A、非常快 ( ); B、快 ( ); C、一般 ( ); D、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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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对本法律顾问的专业水平的看法是 |
A、非常专业 ( ); B、专业 ( ); C、一般 ( ); D、不专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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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法律咨询时,法律顾问答复给您的感觉是 |
A、非常满意 ( ); B、满意 ( ); C、一般 ( ); D、不满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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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法律顾问还有哪些方面还需要改进和加强 |
A、专业水平 ( ); B、服务范围 ( ); C、服务方式 ( ); D、服务态度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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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评价 |
A、非常满意( );B、满意( );C、一般( );D、不满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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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意见或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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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本表是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工作的综合评价,请各村(居)民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2、请在“评价”栏后面括号里打“√”; 3、“意见或建议”栏,无意见请填“无”,有意见请给出中肯意见或合理化建议。 |
附件3:
厦门市集美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业绩申报表
姓名 |
职务 |
政治面貌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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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社区)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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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奖惩情况 |
受到何种行政/行业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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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行政/行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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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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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
工作量 |
工作项目 |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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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律咨询 |
人次 |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讲座活动 |
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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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处理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 |
件 |
协助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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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解决换届选举中的法律问题 |
次 |
办理顾问村(社区)民众法律援助案件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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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村(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
条 |
协助处理信访问题 |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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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矛盾纠纷 |
起 |
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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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工作总结(摘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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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意见(是否续聘)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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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所 考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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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考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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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