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期限延期通知
集府征告〔2020〕40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高集海堤集美侧整治二期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公告》的最后搬迁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期满。经研究决定,最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其他事项详见原征收公告。
特此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