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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关于开展2025年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扶持政策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5-12-02 16:35 阅读人数: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的通知》(集府规〔2024〕1号),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现开展2025年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扶持政策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件

  1.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纳税(入库为准)均归属集美区,无严重违规行为,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经认定或批准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

  2.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同类区级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拟补助的企业名单

  根据市级反馈名单,经筛查,共有8家企业初步符合拨付区级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奖励条件。现将拟拨付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日至12月8日(5个工作日),逾期视为无意见。

  公示期间,如有疑异或意见,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并对公示工作予以监督。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三、补助标准

  1.集美区企业设立且当年度经认定批准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按照“晋级补差”原则,分别按照国家级200万元、省级15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2.本扶持资金受年度预算限额控制,若扶持资金申报总额超出年度预算限额控制,则根据申报总额对申请的扶持资金按比例兑现。

  四、受理时间

  在公示期满后,自2025年12月9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确认政策时间2025年12月15日24:00止。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办理流程

  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并根据提示核实企业信息。

  六、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6157810;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电话:5707072

  七、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7楼集美区科工局

  附件:集美区2025年拟兑现“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项目奖励企业名单

  厦门市集美区科技和工信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