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增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集府规〔2021〕8号)第二条 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3.鼓励企业扩大产能),《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工业转型升级奖励办法的通知》(集府规〔2021〕1号)第五条,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信用查询、涉黑涉恶信息比对等工作,拟对40家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扶持经费(支持企业扩大产能)的企业奖励(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5月17日--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区工信局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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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信局 : 林秀龄 0592-6221826、6665155(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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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工业转型升级扶持经费(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奖励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