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报批〈厦门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的请示》(厦气发〔2021〕6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厦门市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抓紧向社会公布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要统筹当前和长远需求,加快推进厦门气象现代化建设,持续提高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三、要切实做好该《规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将气象工作全方位融入我市发展,并强化规划落实,确保实现规划目标任务。
四、经批准的《规划》是我市气象发展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实施过程中如确需变更,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特此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