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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集美区小学积分入学的积分怎么计算?
2019-04-04
 答:2019年秋季集美区小学积分入学的积分满分120分,计算方法如下:

  项目

  子项目

  关联人员

  分值

  计分标准

  计分公式

  申请资格

  居住

  A1

  主申请方

  

  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未及龄和超龄均不符合条件。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报名前在集美区连续居住6个月(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以上,持有居住地住址为集美区的有效福建省居住证。

  务工社保积分

  社保

  B1

  主申请方

  48

  B1 = 截止2019-4-30,申请人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4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

  B1÷12月/年×4分/年

  社保

  B2

  副申请方

  10

  B2 = 截止2019-4-30,申请人父(母)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12个月得2分,补缴的月份不予计算得分。

  B2 ÷ 12月/年×2分/年

  稳定居住积分

  居住

  C1

  主申请方

  24

  C1 = 截止2019-4-30,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厦门居住累计每满一年积2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

  C1÷365天/年×2分/年

  居住与社保

  C2

  主申请方

  9

  C2 = 截止2019-4-30,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集美区,并在集美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数/12个月*1分计算得分。

  C2÷12月/年×1分/年

  购房

  C3

  主申请方

  24

  C3 =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一人或共同在集美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的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 且实际入住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计划生育积分

  计划生育

  D1

  主申请方

  5

  D1 =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随迁子女的出生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论其父母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

 

  合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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