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在集美区的居住时间以实际居住地村(居)委会在网格化平台上登记的居住时间进行计算。家长应及时到所居住地的村(社)区居委会通过网格化系统办理居住情况登记(社区网格化系统开具,积分入学报名系统可直接提取,无需再拍照上传)。
随迁子女父亲(母亲)户籍为本市非集美区户籍的,在厦门居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一)监护人为非购房入户的厦门市户籍居民,其在厦居住年限为其户口在厦门的年限。
(二)监护人为购房入户或人才入户的居民,其在厦居住年限为其户籍迁到厦门的年限与其在厦办理居(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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