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龙舟协会
厦门市政协
福建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体育局
厦门市集美学校委员会
厦门广电集团
三、协办单位
民革中央联络部
民革厦门市委
四、竞赛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9日下午至11日上午。
地点:中国福建省厦门市集美龙舟池。
五、竞赛组别、项目
(一)组别
男子组:社会男子组、高校学生男子组、
中学中专学生男子组、教工男子组。
女子组:社会女子组、高校学生女子组、
中学中专学生女子组、教工女子组。
(二)项目
男子2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3000米环绕。
女子22人龙舟500米直道竞速、3000米环绕。
六、参加单位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各大中专院校为单位组队以及受邀境外队伍。
七、参加办法
(一)参赛队人数
各队限报26人,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鼓手1人、舵手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需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组委会提交电子版个人免冠小二寸照片,用于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三)每队可自选竞赛项目报名。
(四)参赛队报名确认后,不再受理更换运动员名单。
八、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参赛人员须经正规医院当年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能够着衣游泳200米以上。
(二)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领队向大会提出书面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
(三)每个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龙舟协会2012版《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器材由大会提供,参赛队可以自带划桨,但必须符合《龙舟竞赛规则》的规定。舵采用固定式舵。
(三)比赛只能采用坐姿。
(四)参赛各队运动员服装式样、颜色必须一致。
(五)比赛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预赛、复赛、半决赛、名次赛、决赛或轮次赛方式进行。
(六)抽签:500米直道竞速预赛分组抽签将在赛前领队、教练裁判长联席会上进行;所有比赛的航道(舟号)抽签在该赛次赛前30分钟进行;环绕赛的出发顺序按500米直道竞速的成绩或最后一轮成绩排序分组,按成绩由慢至快进行分组,成绩较慢的一组首先出发,成绩最快的一组最后出发;每组的出发顺序为成绩最慢的最先出发。
(七)轮次赛的计分按每轮名次积分排列。第一名n+1分、第二名n-1分、第三名n-2分、……n-(n-1)(注:n为队数)分别计入总积分。三轮的积分之和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靠前名次多者名次列前;若再相等,则以最后一轮成绩最快的名次列前。
(八)各组别第一名以及最后一次赛事2支时间最快的落败队伍进入总决赛。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6队的组别减1录取;
(二)男子组、女子组3000米环绕赛各录取前六名。
(三) 500米直道竞速总决赛男子组第一名获得“嘉庚杯”;女子组第一名获得“敬贤杯”。
(四)未获得名次的境外参赛队由大会发给鼓励奖。
(五)各组别前六名由大会颁发奖金、奖杯。
(六)获得总决赛前六名的队不再获得该组别名次奖金。
(七)名次奖金(人民币)分配如下:
500米直道竞速各组别奖金 (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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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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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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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女 子
|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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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3000
|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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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600
|
500米直道竞速总决赛奖金 (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男 子
|
50000
|
35000
|
25000
|
15000
|
10000
|
7000
|
女 子
|
30000
|
20000
|
12000
|
9000
|
8000
|
6000
|
3000米绕标赛奖金 (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男 子
女 子
|
20000
|
15000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参赛队伍应于2012年4月23日前将确认函,4月28日前报名表、队伍简介、集体照片(电子版)、个人免冠小二寸相片(电子版)、身份证号码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送至:
中国龙舟协会
联 系 人:辛 毅、齐 辉
联系电话:+86-10-67128832 传 真:+86-10-67133577
电子邮箱:cdbadragon@126.com
“嘉庚”“敬贤”杯海峡两岸龙舟赛组委会
联 系 人:李 艳、陈 羽
联系电话:+86-592-6192198 传 真:+86-592-6192197,
电子邮箱:jmdragonboat@sina.com
(二)报到
参赛队请于2012年6月8日派代表到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报到。
十二、经费
(一)受邀境外参赛队
1.组委会为每支参赛队安排1名联络员;
2.提供报到和离会的免费接送服务各一次(分批抵达的队伍只提供1次免费接送服务,其他人员自行解决交通),请于6月2日前将抵离航班、车次、船次告知组委会;
3.负责提供参赛队6月8日至11日中午的食宿(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4.参赛队的其他费用自理。
(二)境内参赛队(厦门市各参赛队除外)
1.组委会为每支参赛队安排1名联络员;
2.提供参赛补贴人民币10000元(可协助各参赛队联系食宿及交通事宜,费用自理);
3.参赛队的其他费用自理。
(三)厦门市参赛队
组委会为每支参赛队提供训练补贴人民币3000元,其他费用自理。
十三、日程安排
(一)6月8日报到,19:30召开领队、教练、裁判员联席会;
(二)6月9日上午参赛队伍适应场地训练,下午开幕式及500米直道竞速预赛。
(三)6月10日:500米直道竞速复赛、半决赛、名次赛、决赛、总决赛及各组别颁奖仪式。
(四)6月11日上午:3000米绕标赛及颁奖仪式;下午:参赛队离会。
十四、裁判员
(一)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龙舟协会选派,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地选派。
(二)各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不得兼任裁判员。
十五、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