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2009年5月23日至24日(农历四月二十九、五月初一)
二、比赛地点:厦门集美龙舟池
三、比赛项目:500米直道竞速和3000米环绕赛(根据竞赛规则要求,比赛项目应为500米直道竞速,有利于队伍参赛)
四、参加单位:福建省内外各企事业单位、厦门市各区、厦门市各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境外特邀台湾、东南亚、欧洲等国家(地区)的龙舟队。
五、参加方法:
(一)参赛者须由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
(二)参加社会男子组、女子组的选手资格不限。
(三)高校学生组、中学中专组、教工组须符合有关资格规定。
六、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龙舟竞赛规则》。
(二)比赛龙舟由大会提供。各队可自带浆,划浆规格须符合中国龙舟协会竞赛规则要求,颜色一致;舵采用固定式。
(三)境外参赛队请携带2面国家或地区旗,用于赛场悬挂和在公开仪式上使用。
(四)比赛设社会男子组、社会女子组、高校学生男子组、高校学生女子组、中学中专学生男子组、中学中专学生女子组、教工男子组、教工女子组、共八个组别。
(五)确定比赛的方法和抽签:
1.比赛采用预、复、半决赛、决赛的办法。“嘉庚杯”“敬贤杯”总决赛分别录取各组别第一名及各组别的决赛中两支成绩最好的队伍进入决赛。
2.预赛分组抽签在领队、教练、裁判联席会上进行;比赛的航道、舟号均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抽签决定。
(六)参赛运动员应自行办理户外人身意外保险,运动员须穿救生衣参加比赛(亦可由领队大会提出书面申请不穿救生衣参加比赛,责任自付)。
七、报名与报到: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管理1人、鼓手和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全队共28人。
(二)各报名单位请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寄达:
1.中国龙舟协会
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电话:+86-10-87182890、67128832,传真:+86-10-67133577。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联系人:李文勇、钦怿。
2.比赛组委会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邮政编码:361021,联系人:陈艳昌,联系电话:+86-592-6686102,传真:+86-592-6686926,电子信箱:xwh1956@sina.com。
3.各参赛队请于2009年5月21日到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报到。
(三)各参赛队需提供2张/人免冠小2寸照片(电子版),在队伍报名时交比赛组委会制作运动员证及检录卡。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6队的组别按减1方式录取名次;
(二)男子组、女子组环绕赛各录取前六名。
(三)500米直道竞速男子第一名获得“嘉庚杯”;女子第一名获得“敬贤杯”。
(四)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队由大会发给鼓励奖。
(五)各组别及决赛前六名大会将颁发名次奖金。将奖金(人民币)设置方案如下:
1.500米直道竞速各组别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奖金(元)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600 |
2.500米直道竞速总决赛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男子 |
40000 |
30000 |
20000 |
15000 |
10000 |
7000 |
女子 |
20000 |
15000 |
10000 |
9000 |
8000 |
6000 |
3.3000米环绕赛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奖金 |
15000 |
10000 |
7000 |
5000 |
3000 |
2000 |
4.获得总决赛前六名的队不再获得组别名次奖励费。
九、经费:
(一)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自2009年5月21日至25日中午在厦门当地的住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其它
(一)5月22日安排队伍适应场地训练,23日举行开幕式和500米直道竞速比赛。24日举行3000米环绕比赛及闭幕式。颁奖仪式在当日比赛结束后现场举行。25日离会。
(二)组委会负责境外参赛队抵达厦门后的市内交通接送。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