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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龙舟竞赛规程
2008-05-22 12:00
一、比赛日期:2008年5月24至25日(农历四月二十、二十一)

一、比赛日期:200852425日(农历四月二十、二十一)

二、比赛地点:厦门集美龙舟池

三、比赛项目:600米直道竞速和3500米环绕赛

四、参加单位:福建省内外各企事业单位、厦门市各区、厦门市各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境外特邀台湾地区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龙舟队。

五、参加办法:

1、参赛者须由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

2、参加社会男子组、女子组的选手资格不限。

3、高校学生组、中学中专组、教工组须符合有关资格规定。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龙舟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预、复、办决赛、决赛的办法。

3、比赛设社会男子组、社会女子组、高校学生男子组、高校学生女子组、中学中专学生男子组、中学中专学生女子组、教工男子组、教工女子组,共八个组别。

七、报名与报到: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和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其他2人,全队共28人。

2、各报名单位请于20085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寄达:

(1)中国龙舟协会

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电话:+86-10-8718289067128832,传真:+86-10-67133577。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联系人:李文勇、钦怿。

(2)邀请赛组委会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邮政编码:361021,联系人:张志方,联系电话:86-592-6686102,传真:86-592-6686926

3、各参赛队请于2008522日到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报到。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6队的组按减1方式录取名次,环绕赛录取前六名。

2600米直道男子第一名获得“嘉庚杯”,女子第一名获得“敬贤杯”。

3、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队由大会发给鼓励奖。

4、各组别名次及决赛前六名大会将颁发奖金。奖金(人民币)设置方案如下:

(1) 600直道竞速奖金设置(单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金()

4000

3000

2000

1000

800

600

(2) 600直道竞速总决赛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 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男 子

40000

30000

20000

15000

10000

7000

女 子

20000

15000

10000

9000

8000

6000

(3) 3500环绕赛奖金设置(单位: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奖金()

15000

10000

7000

5000

3000

2000

5、获得决赛前六名的队不再获得组别名次奖励费。

    九、经费:

    (一)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自2008522日至26日中午在厦门当地的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其它

(一)523日安排队伍适应场地训练,24日举行开幕式和600米直道竞速比赛。25日举行3500米环绕比赛及闭幕式,晚上举行欢送晚宴。颁奖仪式在当日比赛结束后现场举行。26日离会。

(四)组委会负责境外参赛外抵达厦门后的市内交通接送。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