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日期:2008年5月24至25日(农历四月二十、二十一)
二、比赛地点:厦门集美龙舟池
三、比赛项目:600米直道竞速和3500米环绕赛
四、参加单位:福建省内外各企事业单位、厦门市各区、厦门市各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境外特邀台湾地区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龙舟队。
五、参加办法:
1、参赛者须由医院证明身体健康,熟悉水性。
2、参加社会男子组、女子组的选手资格不限。
3、高校学生组、中学中专组、教工组须符合有关资格规定。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龙舟协会最新审定《龙舟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预、复、办决赛、决赛的办法。
3、比赛设社会男子组、社会女子组、高校学生男子组、高校学生女子组、中学中专学生男子组、中学中专学生女子组、教工男子组、教工女子组,共八个组别。
七、报名与报到: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鼓手和舵手各1人,划手20人,替补队员2人,其他2人,全队共28人。
2、各报名单位请于2008年5月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或寄达:
(1)中国龙舟协会
中国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电话:+86-10-87182890、67128832,传真:+86-10-67133577。电子信箱:cdbadragon@126.com。联系人:李文勇、钦怿。
(2)邀请赛组委会
通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邮政编码:361021,联系人:张志方,联系电话:86-592-6686102,传真:86-592-6686926
3、各参赛队请于2008年5月22日到厦门市集美区石鼓路8号报到。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6队的组按减1方式录取名次,环绕赛录取前六名。
2、600米直道男子第一名获得“嘉庚杯”,女子第一名获得“敬贤杯”。
3、未获得名次的参赛队由大会发给鼓励奖。
4、各组别名次及决赛前六名大会将颁发奖金。奖金(人民币)设置方案如下:
(1) 600米直道竞速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奖金(元) |
4000 |
3000 |
2000 |
1000 |
800 |
600 |
(2) 600米直道竞速总决赛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男 子 |
40000 |
30000 |
20000 |
15000 |
10000 |
7000 |
女 子 |
20000 |
15000 |
10000 |
9000 |
8000 |
6000 |
(3) 3500米环绕赛奖金设置(单位:元)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第四名 |
第五名 |
第六名 |
奖金(元) |
15000 |
10000 |
7000 |
5000 |
3000 |
2000 |
5、获得决赛前六名的队不再获得组别名次奖励费。
九、经费:
(一)受邀请的境内外队伍,组委会提供每队28人自2008年5月22日至26日中午在厦门当地的食宿交通。
(二)提前报到、逾期离会和超编人员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其它
(一)5月23日安排队伍适应场地训练,24日举行开幕式和600米直道竞速比赛。25日举行3500米环绕比赛及闭幕式,晚上举行欢送晚宴。颁奖仪式在当日比赛结束后现场举行。26日离会。
(四)组委会负责境外参赛外抵达厦门后的市内交通接送。
十一、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龙舟协会,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