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公办校派位。7月20日,集美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积分排序位次和填报的志愿顺序,以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入学,派位结果向社会公布。 1.主片区派位。所有的主片区将填报本片区内的家长按照积分高低进行排序。录取方法根据“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采用“平行志愿”规则进行。各片区同时按积分排名依序派位录取。总积分相同的随迁子女,依次按以下项目积分进行同分排序:购房、社保年限、居住(暂住)年限、计生状况。若按上述项目同分排序后积分名次仍相同的,则按随机原则排序。
假设您积分为XX分,排名主片区第18名。系统首先按照本片区积分排名顺序检索志愿,即在录取完前17名随迁子女后,开始你的录取工作。如果第一志愿填A学校、第二志愿填B学校,第三志愿填C学校,第四志愿填D学校……系统将先检索A学校,A学校如果录取满无剩余学位,则马上检索B学校……依此类推,一直检索到您填报的还有剩余学位的主片区志愿,即完成主片区录取工作。
2.副片区派位。在主片区派位后,因积分不足,无法在主片区录取的,则进入副片区派位,但需在以该片区作为主片区的派位完成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进行派位。派位规则同主片区。
(二)民办校派位。区教育局于7月22日,对公办校派位未录取或主动放弃公办校志愿填报,且参加民办校志愿填报的学生按照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进行派位。
9.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1)请家长依据暂住地、积分排名情况、学校剩余学位数综合考量,不盲目跟风,避免志愿扎堆现象。
(2)建议您尽量填满所有的志愿,但切忌填写您没有意向就读的学校,否则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不得更改录取结果。
(3)被派入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规定时间内(7月20日下午至21日上午)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
被派入民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于7月23日上午持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指标,不再保留或重新安排学位。
学生最终录取的学校可能离您目前的居住地较远,为确保上下学交通安全,建议家长在8月25日前将暂住地迁到录取学校附近。未派位入读集美区公、民办小学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及时将适龄儿童带回户籍所在地就学或自行安排就学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