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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教育局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公示的公告
2015-07-28 06:20

尊敬的家长:

  集美区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公示于2015年7月28日起公示,请家用预约登记时在“I厦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查询。具体类别说明如下:

  1.公示以申请人子女的姓氏首字母拼音排序,不做分数高低排名。若姓氏为多音字的,请在对应读音处查看(例如:曾姓,请在C开头的栏目内查找)。若在学生姓名栏出现多个姓名排列的,表示同一个家长有多胞胎的情况。同名同姓的请根据流水号区别。

  2.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并已现场签字确认积分的申请人,积分公示格式为“**分”。

  3.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但未现场签字确认积分,或主动放弃本次积分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公示格式为“**分(未确认)”。

  4.参加积分预约登记后,户口新迁入我区的购房入学申请人,积分公示格式为“**分(户口迁入)”。

  5.参加积分预约登记后,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学申请人,积分公示格式为“**分(回户籍地)”。

  6.按照2015年秋季积分细则在集美区购买的商品房符合我区购房落户条件但尚未落户的随迁子女申请由集美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读区属小学的申请人,积分公示格式为“**分(统筹)”。

  7.不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无法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的,积分公示格式为“0.00分”。

  8.申请人自行撤销集美区积分入学申请的,积分公示格式为“**分(自行撤销)”;申请人父(母)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证件、证书不属实,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根据2015年秋季积分入学实施细则取消参加集美区积分入学资格的,“**分(取消资格)”。

  温馨提示:

  1.今年,我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数超过了公、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数,在此,提醒各位随迁子女家长关注自己的积分情况,如果积分为0分的,将无法派入我区的公、民办学校就读;此外,分数较低的也有可能无法进入志愿学校。请以上申请人尽早做好准备,及时联系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入学,按时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2.志愿填报办法将在8月3日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关注集美区教育局网站信息。

  3.8月7日将公布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和学校的空学位,进行志愿填报,请关注“I厦门惠民平台”和集美区教育局网站信息。

  集美区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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