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积分有异议怎么办?怎么查询积分排名?
2015-03-13 03:52
(1)
材料复议。4月30日前对系统查询的明细有异议的,可在预登记系统中申请复查。数据复查后仍有异议,可于5月31日前到出具证明的相关部门申请复议。(其中,暂住时间复议,请向公安部门申请;社保缴交情况复议,请向人劳社保局申请。)复议完成后,家长需再到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更新情况。复议结果,以相应部门登记的信息记录为准,一律不接受纸证明材料。
(2)总积分异议复核。7月28日—30日,区教育局将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对总积分有异议的可于8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他异议的,可向区监察部门或区教育局、厦门市教育局投诉反映。
(3)公布排名。8月7日,区教育局公布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个人积分和积分排名均可在区教育局网站或者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 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
”栏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