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06-13 10:46
阅读人数:
厦医保中心〔2025〕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定点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对近期因医保违规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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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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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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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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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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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350211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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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佑康综合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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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凤安一里113号、114号、115号之二、116号之二、117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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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