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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时间:2025-06-13 10:46 阅读人数:

  厦医保中心〔2025〕4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依据《定点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有关规定,对近期因医保违规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1家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告。

序号

医药机构代码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1

H35021100292

厦门集美佑康综合门诊部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凤安一里113号、114号、115号之二、116号之二、117号之二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5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