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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同意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卫生所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的通知
时间:2022-09-15 10:42 阅读人数:

厦医保中心〔2022〕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管〔2018〕105号)规定,经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卫生所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变更前地址

  变更后区域

  变更后地址

  备注

  1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卫生所

  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土楼里590号

  同安区

  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二房三里469号

 

  2

  厦门思明乾圣元堂中医门诊部

  思明区莲前西路18号之八、20号之一A部分(一层);18号之八、20号之一、20号之二(夹层)

  思明区

  思明区莲前西路18号之八、20号之一A部分(一层);18号之七、18号之八、20号之一、20号之二(夹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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