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医保中心〔2022〕5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医管〔2018〕105号)规定,经现场验收合格,同意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卫生所等2家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
附件: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厦门市医疗保障中心
2022年9月14日
附件
定点医药机构地址变更名单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变更前地址 |
变更后区域 |
变更后地址 |
备注 |
1 |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卫生所 |
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土楼里590号 |
同安区 |
同安区祥平街道阳翟村二房三里469号 |
|
2 |
厦门思明乾圣元堂中医门诊部 |
思明区莲前西路18号之八、20号之一A部分(一层);18号之八、20号之一、20号之二(夹层) |
思明区 |
思明区莲前西路18号之八、20号之一A部分(一层);18号之七、18号之八、20号之一、20号之二(夹层) |
面积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