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2-3004-2026-07061 生成日期 2026-05-25
发布机构 后溪镇 文 号 溪府函〔2026〕100号
标 题: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内容概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2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6-05-25 16:18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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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惠燕代表:

  《关于加快推进集美新城碧溪大桥两侧(海翔大道-永祥新城段)溪流整治工程的建议》(第602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代表提出的集美新城碧溪大桥两侧(海翔大道-永祥新城段)溪流整治工程耕地图斑复耕、溪流南侧绿化工程变更等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经与代表沟通,已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实施。

  二、措施与成效

  为推动项目尽快落地、解决群众关切,我镇主动靠前、积极服务,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项目实施:

  1.已于2026年3月前往项目现场,协调项目耕地图斑复耕相关事宜,推动现场整改落地,现已在部分地块种植红薯、撒草籽。

  2.区级专题会议明确事项。2026年4月,区分管领导专题召开协调会(附件),已明确项目耕地部分的接收管养单位,彻底解决项目复耕地块谁来接、谁来管的后顾之忧,为项目推进扫清关键障碍。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

  (一)存在问题

  目前项目主要卡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项目结算及变更认定环节:

  1.该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为厦门市市政园林局,项目方案变更、增项、减项、甩项处置及最终验收、结算等,均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审定。

  2.项目因图斑整改产生的工程量变更、费用结算、甩项认定等问题,需市级主管部门、业主、代建、区级相关单位多方会商确认。

  (二)今后推动计划

  1.持续做好属地服务保障,配合落实耕地接收、现场协调等工作,保障项目实施环境。

  2.主动对接项目业主及代建单位,提请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牵头组织专题协调,尽快明确项目变更、结算、甩项等遗留问题的处置意见。

  3.会同区自然资源、农业、住建等部门,全力配合市级与业主、代建单位开展联审联办,多方协同、同向发力,推动项目尽快复工、尽快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品质。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63号)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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