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镇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指导村(居)经济建设,促进产业机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四)切实抓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旅游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五)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九)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纳入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
全额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 |
全额 |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 |
全额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主要任务是:全镇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坚强领导下,牢牢保持定力、盯紧目标,以先行一步推动领先一步,激发奋斗的精气神,跑出发展的加速度,努力实现工作、成效、位次持续提升,勇当推动集美高质量发展、建设新型现代化的排头兵。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做强做大实体经济,奋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持续强化招商引资,紧抓各级高度重视招商引资的难得机遇,强化功能配套,梳理辖区内用地,科学谋划集体发展用地开发,推动高能级优质项目入驻。二是壮大特色产业集群,紧紧围绕我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和我区重点产业,深入推进数字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有效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三是深度挖掘项目资源,注重项目策划生成,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整村征收扫尾攻坚。
(二)突出集约融合发展,奋力推动城乡一体化迈上新台阶。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二是坚持抓好“三农”工作,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完成城中村改造收尾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中村改造项目策划,确保项目实施各环节紧密衔接。三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打造后溪工业组团作为低碳工业园样板,探索清洁能源、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利用,建设生态水系工程。
(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奋力推动人民生活品质实现新提升。一是持续强化社会保障,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统筹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全力做好困难特殊群体的补助和待遇发放工作。二是稳步推进社会事业,推动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打造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实施“良师计划”,全方位、多层次拓宽镇教育基金筹集渠道,提升改造全民健身场地,加强全镇文物保护。三是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全面推广使用“智慧集美”平台系统,持续开展辖区工贸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提升微型消防站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我镇“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成效。
(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奋力推动政府自身建设展现新作为。一是永葆忠诚政治本色,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以学促干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二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方面监督,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水平。全面加强镇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业务理论知识及实战能力训练,不断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能力素质。三是打造廉洁高效队伍,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度约束,以彻底自我革命精神守牢廉洁从政底线。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为30,766.07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237.09万元,下降9.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76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66.0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为30,766.0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237.09万元,下降9.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85.9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29.47万元,公用支出356.48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7,480.12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766.07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3,237.09万元,下降9.52%,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减少城乡社区支出预算安排。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31.0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购买人大代表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9.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购买政协事务辅助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06.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254.0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9.00万元。主要用于记账户调查、劳动力调查、人口抽样调查等经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95.80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工作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税收事务(款)其他税收事务支出(项)14.00万元。主要用于协税护税工作经费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77.5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推介等经费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15.50万元。主要用于妇联活动、共青团开展活动、志愿者活动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64.97万元。主要用于我镇文明创建和宣传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60.6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工作、组织慰问、基层组织建设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居民宗工作经费、新阶联开展活动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69.8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952.59万元。主要用于后勤保障、食堂、购买餐饮服务、信息系统维护、档案管理、购买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办公用房租赁等支出。
15.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其他国防动员支出(项)54.67万元。主要用于武装部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2,232.64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访工作、维稳、群防群治、雪亮工程等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15.0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开办、举办六一活动补助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158.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小学开办、举办六一活动、校园文化建设补助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72.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开办、举办六一活动补助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开办、评优评先等补助支出。
21.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528.62万元。主要用于治安防控技防建设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662.3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购买图书管理服务、文化工作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64.30万元。要用于民政工作、购买社会救助辅助性事务、关工委等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7.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1.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3.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交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46.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91.00万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慰问、优抚对象定补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6.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补助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2.90万元。主要用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719.71万元。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农村幸福院运营等支出。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支出。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临时救助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9.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驻军共建部队节日慰问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68.00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居退役军人事务服务站工作补助经费等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66.0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民政帮扶对象救助、节日慰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等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10.98万元。主要用于卫计工作经费、计划生育扶助、计生协会小组长工作补贴等支出。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险)支出。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0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含生育险)支出。
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1.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4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经费支出。
4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宣传、环境质量提升工作等支出。
4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1,797.07万元。主要用于“违建”查处、购买行政执法辅助性服务、市容市貌整治、城管执法等支出。
4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515.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老旧危房管理等支出。
4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66.00万元。主要用于村建工作经费等支出。
5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557.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5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709.25万元。主要用于环卫保洁外包、垃圾分类、购买垃圾分类辅助性事务支出。
5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4,400.83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经费、社区建设、城市社区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5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2.82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控制、免疫工作等支出。
5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护林员补贴等支出。
5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83.18万元。主要用于防汛物资更新等支出。
5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68.25万元。主要用于河(湖)长工作、购买河(湖)务支管理服务等支出。
5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帮扶经费支出。
5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803.00万元。主要用于村(村改居)工作人员经费等支出。
5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3,855.89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小微水体整治、村(村改居)建设等支出。
6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474.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增产奖励金、支持规下转规上企业奖励金、服务企业等支出。
6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337.47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工作、风险分级分类管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支出。
6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596.3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建设、微型消防站工作经费补助、购买消防安全服务等支出。
6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10.00万元。主要用于避灾点物资更新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不含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由于本年和上年均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8.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对口帮扶单位城阳乡考察人员。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0.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18.6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6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3.87%,主要原因是:上年新购置一台公务用车,本年未购置。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主要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站提升改造、农村幸福院运营补贴、农村幸福院改造、入住养老机构补助、老年人助餐补贴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等支出。旨在加强为老服务建设,应对社会老龄化发展,推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辖区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和高龄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村、村改居及社区老年人幸福感。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养老补助政策的通知》(厦集民〔2021〕46号)、《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集府规〔2020〕3号)、《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集美区老年人助餐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集民〔2021〕59号)、《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家庭养老床位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厦集民〔2023〕36号)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正常运营的镇(街)级照料中心和幸福院,每年给予运营补助,鼓励各照料中心积极参与星级评定、提升服务质量,每年给予正常运营的星级照料中心奖励性运营补助;给予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对在助餐点用餐的特定老人,按照在敬老餐厅用餐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予以补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考核验收工作;通过各村居社区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摸底上报工作,镇财政根据审核通过的符合对象进行补助。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744.71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居家养老服务站运营补贴项目259.51万元。
(2)农村幸福院经费项目400万元;
(3)养老服务经费项目60.2万元;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款项目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拆除“两违”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由镇政府根据辖区存在的“两违”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两违”拆除,由镇政府保障拆除工作人员的用水、用餐和租车等后勤费用,保证“两违”治理的有力进行,既维护了城乡建设的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又提升城镇形象,推动城镇规划有序发展。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14〕7号)、《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厦集委办〔2014〕13号)、厦门市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溪府〔2014〕52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由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及网格员摸排所负责片区存在的“两违”情况,再由综合执法办带领受托第三方进行治理。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5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违建”查处项目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市场监管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宣讲,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行,努力提升辖区居民消费者保护力度,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建人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区工作方案(2020-2022年)》《2022年度集美区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集美区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9.8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项目33.8万元。
(2)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项目3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6.4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81万元,下降2.68%。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7,480.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