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依法赋予或委托的综合执法权,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辖区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并跟踪反馈执法情况;
(二)制定后溪镇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
(三)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辖区联合执法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内设1个科室,包括:人员编制6人,在职人数4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主要任务是:对照集美区政府赋权执行事项开展行政执法行动,并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权责事项。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三)完善制度建设。
(四)搭建执法平台。
(五)开展行政执法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2024年收入预算为515.39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5.3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15.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3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2024年支出预算为515.39万元(不含区对镇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增加515.39万元,本单位本年度第一次开始独立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2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51万元,公用支出50.74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66.14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5.39万元(不含区对镇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515.39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第一年独立预算。支出项目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7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医保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0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保项目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505.27万元。主要用于下沉执法队各项工作开展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区对镇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无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7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为后溪镇综合执法大队部门独立预算第一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执法队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