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镇党委和政府做好基层党建、村(居)建设、经济服务、统计、科教文体、卫生健康、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应急管理、乡村振兴、市政环卫、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保护、涉农、涉林、涉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辅助性、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二)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三)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包括5个科,人员编制数34人,在职人数30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实现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建安投资、限上批零业销售额稳步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同步。为实现上述目标,我镇将以创新为主线、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创新为主线,从两个维度增强发展动能
(二)以规划为导向,从三个聚焦推进城市更新
(三)以项目为支撑,从三个方面增进民生福祉
(四)以政治为引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15,243.9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160.23万元,下降7.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5,243.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43.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15,243.90万元(不含区对镇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160.23万元,下降7.0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5.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35.95万元,公用支出89.77万元;
2.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3,918.18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243.90万元(不含区对镇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160.23万元,下降7.07%,主要是由于调减城乡社区支出。支出项目包括: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115.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幼儿园开办经费及六一活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158.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小学开办经费及六一活动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72.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中学开办经费及六一活动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高等教育经费支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48.31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各类问题活动及后溪镇文化站改造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36.30万元。主要用于老龄协会副会长补贴,民政工作经费,基层老年活动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1.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46.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各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191.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帮扶对象优抚人员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6.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12.90万元。主要用于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高龄补贴、老年人助餐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719.7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35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帮扶对象每月增发低保标准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民政帮扶对象补助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9.0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部队各节日慰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61.00万元。主要用于役军人管理相关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66.0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民政对象帮扶经费,慰问经费,自由职业者社保补贴等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189.98万元。主要用于老人体检及各项计生工作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保项目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9.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保项目支出。
2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经费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12.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工作经费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75.0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各类人员劳务费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681.25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内环卫保洁、垃圾分类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094.10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经费、社区活动经费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2.8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预防病虫害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森林等各项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183.1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防汛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92.48万元。主要用于河湖各项工作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80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两委劳务费等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407.57万元。主要用于各村居日常公用、建设等工作经费支出。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95.47万元。主要用于安监工作经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风险分级分类管控、购买安全生产监管辅助性支出。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446.32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建设、微型消防站、购买消防安全服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由于无涉及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相关支出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3.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无增减变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76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3.476万元,下降41.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综合执法大队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4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1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无。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