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溪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20〕21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厦委办〔2020〕2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安办〔2020〕22号)以及《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20]20号)工作部署,结合“三定”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我镇制定了《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20〕21号)、《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厦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厦委办〔2020〕28号),以及省应急厅等七部门印发的《福建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闽应急明电〔2020〕2号)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镇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要严格落实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认真排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后溪;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集美生态环境局、集美资源规划分局、区建设与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经济办、环保站、村镇建设规划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2.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不落实,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依法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区应急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经济办、环保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3.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区应急局、区工信局、区建设与交通局、集美公安分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集美资源规划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商务局、区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经济办、村镇建设规划站、后溪派出所、环保站、食药站、村镇建设规划站、社会事务办、卫计办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
1.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是否按期完成。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储存企业是否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区应急局、区工信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集美公安分局、集美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经济办、环保站、村镇建设规划站、后溪派出所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2.自动化控制: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等问题。“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是否布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区应急局、区工信局、集美生态环境局、区建设与交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经济办、环保站、村镇建设规划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3.安全设计诊断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一是要开展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回头看”,认真排查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是否存在未经正规设计的安全设施,督促企业结合现有生产储存装置实际,对装置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核,全面查找并整改装置设计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二是要全面摸排本辖区内精细化工企业,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重点排查是否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区应急局、区工信局、集美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经济办、环保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4.企业人员素质: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企业是否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涉及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操作人员是否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特种作业证;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本岗位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措施,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牵头单位:后溪镇安监站;责任单位:经济办、村镇建设规划站、食药站、环保站、社会事务办、卫计办等。)
(三)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1.产生环节: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是否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并梳理出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相关规定开展鉴别鉴定;督促废弃化学品产生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督促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规范贮存,对于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牵头单位:集美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应急局。环保站、经济办、安监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2.运输环节:重点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制订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牵头单位:区建设与交通局;责任单位:集美生态环境局。后溪交警中队、环保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3.处置环节:重点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规范贮存;在利用处置过程中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相关部门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集美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应急局、集美公安分局。环保站、经济办、安监站、后溪派出所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4.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不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不落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把关不严,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区应急局、集美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区建设与交通局、集美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后溪镇安监站、后溪派出所、食药站、村镇建设规划站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此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每季一督导、每月一会商,协调推进本区域、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严格监管执法,要建立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问责清单。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精准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定准对策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配合上级职能部门,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四)全面落实整改。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持续开展专家指导服务,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上报区政府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闭环管理。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五)及时报送材料。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
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将此项工作联络员名单、联系电话于4月25日下午17时前报送镇安委办,并于6月20日、9月20日下午17时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